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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全国期货协会pending NFA牌照介绍

作者:莱诺企服         发布时间2020-11-19

目前,由于杠杆限制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美国外汇监管并不如英国CFA、澳大利亚ASIC等那样受到大部分国内交易者关注,但美国的外汇监管体系或者可以说整个金融监管体系都可以被视为是全球最严格的之一。在美国,外汇保证金行业的监管归属于CFTC和NFA,交易者只被允许与在美国期货协会(NFA)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注册为期货佣金商(FCM)的经纪商进行交易。

CFTC与NFA的关系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以下简称CFTC)是美国政府机构,目的为保护市场参与者以及其他公众免受因欺诈、市场操纵、不正当行为以及衍生品(期货与互换合约)相关的系统性风险而引起的损失。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以下简称NFA),美国期货及外汇交易非商业独立监管机构,属于针对美国衍生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非盈利),类似于民间组织,于1976年组建,并在1981年正式被CFTC接受成为“注册期货协会”,1982年正式开始运作,其唯一的收入来源由会费组成。NFA涉及的范围包括场内期货交易,场外零售外汇交易以及场外衍生品交易,NFA的职责是保护市场完整性以及投资者利益。

2000年12月,美国通过了《期货现代化法案》,此项法案要求所有外汇交易商必须在美国期货协会(NFA)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注册为期货佣金商(FCM),并接受上述机构的日常监管。

美国NFA的行为受CFTC监督,其本身没有责罚与执法权。CFTC在总体上负责规范市场,同时下放部分职责给NFA以及交易所,所以CFTC才是真正的官方,是有审批和执行权的政府机构和法律机器。

《多德弗兰克法案》

多德弗兰克法案是美国在金融危机后的一项标志性政策,该法案的出现,可以说强化了整个美国金融系统。该法案也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

在这之前,美国的零售外汇行业没有相关的监管机构,这对一部分人来说代表着可以拥有比其他行业更多的自由以及革新的机会;但是对另外一部分人来说,不受监管的外汇公司无疑混合着所有的好与不好,所面临的风险比起其他监管规范的行业更大。

2000年12月,美国通过了《期货现代化法案》,该法案要求任何个人或公司如果要在美国开展相关业务都必须在CFTC注册并成为NFA的成员,并受这两者的监管。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市场对于金融衍生品过度杠杆化的批评日益加剧,去杠杆化、收紧金融衍生品交易规则、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呼声也开始此起彼伏。

于是在201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Act),美国金融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顿,整个美国外汇行业也接受了一次彻底的检查。该法案一经颁布,便令OTC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大为震动,危机之前那种高杠杆、大量投资于缺乏监管的衍生品的时代便成为了历史。

《多德弗兰克法案》下的相关规定

首先《多德弗兰克法案》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视野,提出该项议案的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House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ttee)主席BarneyFrank认为,将外汇衍生品在内的所有衍生品置于监管之下是非常有必要的,大部分衍生品须在交易所内通过第三方清算进行交易。此外,还采纳了“沃克尔规则”,即限制大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

Note:沃克尔规则(Volcker Rule)禁止场外(OTC)衍生品自营交易。此外,法案还限制了银行自营交易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在衍生品交易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将农产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数金属掉期等风险最大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拆分到附属公司,但自身可保留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以及金银掉期等业务。

该法案还规定禁止大部分外汇零售柜台交易,经纪商的净资产规模不得少于2000万美元,需接受年度审计。并对包括杠杆比例在内的多个交易方面提升监管等级,其规定自2010年10月18日开始,美国经纪商可以提供给交易者的主要货币的杠杆比例最大为50:1,次要货币的杠杆比例则最大为20:1。当然一部分在国外有分部的经纪商依然会为非美国本土的国际客户提供更高的杠杆。美国部分外汇交易商当时更直接向客户发出重要通告,称2010年7月15日之后,贵金属场外交易(OTC)的合法性将被美国政府取缔,因法案742章a节规定:禁止任何不合法的交易商向他人提供杠杆或者差价合约交易;对基金而言,成为合法的交易商必须满足“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条件。这极大提高合格交易商的门槛,加上本身针对高杠杆、对赌性质的交易展开的严格审查,避免衍生品市场风险同时,也让场外交易量锐减。此外,非美国本土经纪商或者未在NFA注册的经纪商不准为美国公民提供服务,经纪商不得接受非美国居民客户。

从以上的规定来看,多德-弗兰克法案对美国零售外汇行业发展影响是重大的,它限制了外汇业务的开展,其对杠杆比例、资本要求、客户属性等方面都做了相应的要求,且相当严格。这样的监管体系建立了一个高强度监管和透明的市场,这也使得一部分经纪商选择退出美国市场,而美国本地的居民在选择一家外汇经纪商做交易时会有更多的限制。

不过,美国新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已经签署政令,准备将多德-弗兰克法案进行全面复审,大幅缩减该监管体系,削弱其影响力。特朗普政府认为《多德-弗兰克法案》,包括沃尔克规则,对于解决金融系统的问题并没有太大帮助。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多德弗兰克法案被废除,外汇零售经纪业务的障碍将被清除,一些因监管问题退出的经纪商或将重新进入美国外汇零售市场。

不过,特朗普想从根本上撼动这一具有金融监管里程碑意义的法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监管机构的其他规定美国经纪商禁止为零售客户提供杠杆商品以及贵金属场外交易,只能以1:1的杠杆进行上述这些交易(于2011年7月由CFTC强制执行)。

经纪商所接收的客户应为资产少于1000万美元且多为小额交易的个人,而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小额个人投资者,高净值的个人则不在受标准监管的外汇经纪商账户范围内。

反对冲(即先入先出准则)。2009年,NFA公布的合规规则第2-43(b)条宣布取消平台对冲,经纪商在关闭交易时需要遵守先入先出原则,美国本土交易商自此告别“对冲”,也就是说交易者无法在同一个货币对中同时持有一个头寸。(当然一部分在国外有分公司的美国本土的经纪商可以将客户的账户转移到另一个没有对冲限制的国家,继续进行对冲交易。)

资金安全保障

在美国,CFTC规定所有本土经纪商(包括介绍经纪商)必须注册成为NFA会员,正规交易商的净资产规模不得少于2000万美元,并且需要接受年度审计。因此,实力不足的交易商根本无法在美国立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交易者因为经纪商公司破产而带来的损失。

此外,与全球大部分监管机构一样,NFA/CFTC同样设立了资金隔离制度。2012年8月16日,NFA管理层通过决议,要求所有FCM(期货佣金商,即NFA会员)包括零售外汇券商,将其用来存放客户资金的银行账号的只读密码交给NFA。这样,不需要事先通知,NFA就可以直接的、任意的、随时的查看注册公司的客户资金状况。凡是FCM或外汇公司现在使用的银行,如不能提供只读密码,那么经纪商就必须更换收款银行。同时,NFA开发了一套系统,可以随时将银行账户余额与会员每天报上来的仓位情况作比较,一旦发现可疑情况,预警系统便会马上提醒。

美国的监管体系建立了一个高强度监管和透明的市场,严格的监管也使得一部分经纪商选择退出美国市场,这也意味着美国本地的居民在选择一家外汇经纪商做交易时会有更多的限制。

美国本土一些外汇经纪商会宣称在其公司开户的客户的资金受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FDIC)或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ecurities Investo rProtection Corporation,以下简称SIPC)的保护。经查阅两家机构官网的相关信息,发现这两个公司并不能对OTC外汇现货交易者构成任何保护。

其中FDIC的主要职能为存款保险,只对支票账户、储蓄账户、存单、退休金账户等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保险,对共同基金投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其他投资产品不予保险。因此,即便客户的资金由经纪商存放在拥有FDIC保险的银行帐户中,在经纪商破产的情况下客户的资金也得不到保护。

SIPC则是只对证券投资者进行保护的,“证券”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而OTC外汇现货交易并不被包括在“证券”之列。

因此交易者在这时就需要谨慎考虑,因为你的资金并不会受到这两个机构的保护。NFA在针对OTC炒外汇零售客户的官方宣传材料中明确指出:OTC炒外汇没有结算机构的担保,客户用于买卖外汇和约的入金不受任何监管机构保护,且在破产时不被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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