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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纳闽FSA LFSA监管牌照条件

作者:莱诺企服         发布时间2020-06-01

根据《1996年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法案》,纳闽FSA成立于1996年2月15日. 纳闽FSA作为法定机构,负责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纳闽IBFC的发展以及行政管理。


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地处亚太心脏地区的战略性地理位置,占据世界发展快地区之一的有利优势,向那些希望加强和亚洲经济体之间联系的企业提供完美的机遇。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成立之目标如下:促进和发展纳闽为商业和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开展国家目标,马来西亚 LFSA政策及重点以便有序发展和管理纳闽国际商业和金融服务作为纳闽国际商业及金融服务行业的中央监管丶监督和执法机构。


纳闽FSA LFSA监管目标


推动纳闽成为国际商业金融服务中心;


有序管理Labuan IBFC,发展国家目标和政策;


作为中央监管和执行机构,管理纳闽的国际商业和金融服务行业。


马来西亚监管LFSA牌照申请条件:


第一步:当地公司组建


英文名称: 英文注册,不接受中文名注册


营业范围


注册资本 :资本MYR 500 000


董事与股东的身玢証、护昭扫描件


提供一名当地董事、地址、秘书。


第二步:马来西亚LFSA牌照申请的流程;


牌照申请表的填写


我们需要从您这边获取以下文件:


董事和股东公証过的护照复印件;


董事和股东公証过的地址証明。


上述文件都需要通过扫描发送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完成后,原件需要快递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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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ICP备19006458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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